question-icon 离家出走算遗弃家庭成员吗

我和家里人闹了点矛盾,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现在有点担心,这种行为会不会被认定是遗弃家庭成员啊?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家出走达到什么程度会被看作遗弃家庭成员,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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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家出走不一定算遗弃家庭成员。遗弃,简单来说,就是那些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于需要他们照顾、供养、扶持的另一方,拒绝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弃通常表现为一种不作为的形式,也就是应当履行的义务没有履行,进而使被遗弃者的权益受损。 而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如果家中没有需要特殊照顾的、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员,比如老人、小孩、病人等,单纯的离家出走一般不算遗弃家庭成员。但要是家里存在这些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而离家出走的人对其负有扶养义务,却故意不履行,导致这些人的生活陷入困境等恶劣情况,那就可能被认定为遗弃家庭成员,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遗弃罪。 比如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离家出走不管孩子,这是不尽抚养义务的行为,可以视为遗弃孩子,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构成遗弃罪 。 相关概念: 遗弃罪:是一种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 扶养义务:是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负有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照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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