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资由一方保管的情况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

我和另一半在财产方面有些困惑。一方负责保管工资,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这些工资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想了解具体的判断标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好让我们心里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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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资保管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在夫妻关系中,原则上工资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即使一方保管另一方的工资,只要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该工资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财产分别所有制,明确约定各自的工资归各自所有,那么一方保管的工资就归其个人所有。 在同居关系中,情况又有所不同。如果男女双方对一方保管的工资未做其他约定的话,那么该工资原则上应归个人所有。但如果双方对同居财产已经做好约定,比如约定共同存钱用于特定目的,并且双方都有实际的共同存钱行为,那么这笔钱就属于双方约定的共同财产。另外,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双方共同共有,按份取得的即确定为按份共有;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如工伤赔偿金等;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例如继承遗产;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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