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二次剪辑是否构成侵权?


短视频二次剪辑是否构成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要明确著作权的相关概念。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 对于短视频二次剪辑而言,如果只是单纯剪辑,直接把剪的片段发到网上牟利,那通常就算是侵权了。例如,未经授权剪辑热门电影的精彩片段,并通过广告投放、付费观看等方式获取利益,这种行为侵犯了原作品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因为原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独占性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的使用会损害其经济利益和精神权利。 然而,如果在剪辑过程中融入了自己的配音、字幕,以及自己的理解和创意,对原作品进行了新的改编或创新,有可能被认定为具有独立的创造性,不算侵权。比如,对一些经典影视作品进行重新剪辑,加入了自己独特的解说和评论,形成了一个新的、有价值的作品,这种情况下的二次剪辑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可能会被视为合理的再创作。 另外,还需要考虑原作品的著作权是否已经过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保护期限一般为作者终生及50年的自然人著作权,或者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的法人著作权。当原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已经过期,二次剪辑类短视频可以自由使用原作品的内容。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总之,在进行短视频二次剪辑时,应当尊重原作品的著作权,尽量获得原作者的授权或许可,避免发生侵权行为。如果不确定自己的剪辑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