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能算工伤吗


在我国,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一般不能算工伤。 首先来解释一下工伤认定的概念,简单说就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进行认定的行为,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对于上下班途中的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自己摔伤通常是个人原因导致,比如走路不小心、地面湿滑等自身因素,属于本人主要责任,并不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条件。 举例来说,如果在上班路上,因为自己着急赶路没注意脚下,不小心滑倒摔伤,这就不能算工伤;但要是被闯红灯的汽车撞倒,经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所以,一般情况下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如果购买了医疗保险,可以用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也可以看看所在单位是否有相关福利政策,能否提供一定帮助。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