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版书是否侵犯著作权,会判几年?
我不小心销售了一批盗版书,后来才知道这可能涉及法律问题。我特别担心,想知道销售盗版书这种行为到底算不算侵犯著作权?如果算的话,根据法律会被判几年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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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盗版书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就好比你自己画了一幅画,这幅画的所有权和相关使用、收益等权利都归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行为,都属于侵犯著作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刑事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货值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所以,销售盗版书不仅会面临民事赔偿,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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