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义务偿还死亡方的欠款吗?
我最近遇到个棘手事,我爱人突然离世,离世前他有一些欠款。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我需不需要帮他还这些钱。这些欠款有些我知道用途,有些完全不清楚。我就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有没有义务偿还我爱人死亡前所欠的这些款项呢?
展开


夫妻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死亡方的欠款,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生存的一方有义务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也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所欠的房贷,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以个人名义借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有义务偿还。 其次,如果是死亡方的个人债务,生存一方一般没有义务偿还,但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举例来说,如果死亡方以个人名义借了钱用于个人赌博等非家庭生活用途,这属于个人债务。若生存方继承了死亡方的遗产,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要是放弃继承遗产,那就不用承担这笔债务。 总之,判断夫妻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死亡方的欠款,关键在于区分债务性质以及是否继承遗产这两个方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