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拍照是否会侵犯肖像权?
我在公共场合拍照时,心里老是担心会不会不小心就侵犯到别人的肖像权。比如在商场、公园这些地方,周围人很多,我就是正常拍个照记录一下,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侵犯肖像权。我想具体了解下,在公共场合拍照怎样才算是侵犯肖像权。
展开


在公共场合拍照不一定会侵犯肖像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肖像权的概念。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关于个人形象再现和使用的权利。 一般来说,如果拍摄者将在公共场合拍摄到的他人脸部图像用于盈利目的,比如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那么就构成了对肖像权的侵犯。例如,未经某人同意,把在商场拍到的他的照片用于某产品的广告宣传,这就侵犯了其肖像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这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但如果拍摄者并未将图像用于盈利目的,或者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那么在公共场合拍摄脸部图像通常就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比如在公园游玩时,大家一起拍照留念,这种情况一般不会涉及侵犯肖像权。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也就是说,即使在公共场合拍摄脸部图像,也不能通过这些不当方式去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例如,不能故意把别人的照片PS成难看的样子并传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