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遗产是归监护人吗?
家里有精神病人,现在担心其遗产分配问题。想知道在不同情况下,监护人是否能继承精神病人的遗产,以及遗产分配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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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的遗产是否归监护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遗产继承的相关概念。遗产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按照法定程序或被继承人的意愿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监护人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比如是精神病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那么在法定继承中,监护人有权继承相应份额的遗产。 而对于遗嘱继承,若精神病人在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其个人财产由特定的人继承,这里的特定人可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个或几个,也可能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如果监护人恰好是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那么监护人可以依据遗嘱继承遗产;若监护人不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那么就不能通过遗嘱继承遗产。 需要注意的是,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期间,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利,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 另外,即使监护人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在遗产分配时,也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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