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盗窃是否属于团伙盗窃?
最近碰到一个盗窃相关的事儿,就是有两个人一起偷东西,不太清楚这种情况算不算团伙盗窃。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团伙盗窃具体是怎么界定的,这两个人的行为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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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两个人盗窃有可能属于团伙盗窃。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团伙犯罪在法律上分为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犯罪集团)。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犯罪集团则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所以,只要这两个人有共同的犯罪意图和目标,基于共同的心理因素作为精神纽带,共同谋划并实施了盗窃行为,就可以认定为团伙盗窃,在法律上属于一般共犯。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需要注意的是,在认定两人是否构成团伙盗窃时,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盗窃行为。例如,两人事先商量好一起去某个地方盗窃,分工合作,那么就构成团伙盗窃;但如果两人只是偶然同时在同一地点盗窃,没有事先的通谋和协作,就不属于团伙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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