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存在区别?
在创业或参与公司经营时,经常会听到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两个说法,有时候会搞不清楚它们具体有什么不同。比如在考虑注册公司时,不知道该按哪种来注册,也不确定它们在后续经营中会有哪些不一样的要求。想详细了解下二者在各方面是否真的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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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二者不存在本质区别。 从法律责任承担角度来看,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股东不必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只需承担其出资范围内的责任,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股东出资50万元,若公司出现债务问题,股东最多承担这50万元的责任,而不是用个人的全部财产来偿债。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公司法》,该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公司名称使用方面,根据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以此表明公司的责任承担形式,让交易相对方和社会公众能够清楚了解公司的性质。例如,在一些合同签订、商业合作中,对方可以通过公司名称快速判断该公司的责任承担模式。 在公司设立登记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一系列材料。比如要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等。这些要求是为了确保公司设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障公司、股东以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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