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没见面转账算诈骗吗?
我和对方是婚外情关系,一直没见面,给对方转过一些钱。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的转账行为或者对方接受转账的行为会不会被认定为诈骗。想了解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判断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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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没见面转账是否算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来判断: 首先,从诈骗罪的客体来看,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如果在婚外情中,一方通过欺骗手段让另一方转账,且该转账行为导致了另一方财产权益受损,就可能满足这一要件。例如,一方谎称自己生病急需用钱,让另一方转账,实际上是为了非法占有这笔钱,这种情况就可能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所有权。 其次,从客观方面来看,诈骗罪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这里的欺诈方法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等。在婚外情没见面转账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虚构自己的身份、经济状况或者编造一些虚假的理由来获取另一方的转账,并且转账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就可能构成诈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再次,从主体来看,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也就是说,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和能力的要求,都有可能成为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最后,从主观方面来看,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如果在婚外情中,一方转账是基于真实的情感表达或者其他合理原因,而不是为了非法占有对方的财物,那么一般不构成诈骗。例如,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关心和帮助,自愿转账给对方用于生活开销,这种情况下就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不构成诈骗。 总之,婚外情没见面转账是否算诈骗,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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