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显失公平的协议签了是否有效?

我之前签了一份协议,后来发现其中的条款对我特别不利,感觉明显不公平。我就想知道,像这种显失公平的协议,签了之后到底有没有效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了解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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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显失公平的协议签了之后,在未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但属于可撤销协议,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 通俗来讲,显失公平就是在签订协议时,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使得协议成立时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严重偏离公平原则。比如一方急需用钱,另一方趁机以极低的价格购买其价值很高的物品所签订的协议,就可能属于显失公平的协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意味着,如果觉得自己签订的协议显失公平,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该协议的请求。 当协议被撤销后,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如果协议显失公平,受损害方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以避免自身权益受到进一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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