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没有领证算夫妻吗
我和对象办了结婚酒席,但没去领结婚证。周围人都说我们是夫妻,可我心里有点没底,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们这样到底算不算夫妻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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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结婚后没有领证通常是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的。 结婚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也就是说,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结婚证,男女双方才成为合法夫妻,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才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没有领证的情况,在法律上一般被认定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很大的区别。例如在财产方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而同居期间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一般归各自所有,如果对财产归属有争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在人身关系方面,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而同居关系中的双方通常不具有这些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不过,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但在这之后,我国法律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所以,结婚后没有领证,不能算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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