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增值税是贷方科目吗?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账目时,对‘未交增值税’这个科目不太理解。不清楚它到底是不是贷方科目,在记账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操作,很怕记错影响税务申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正确的记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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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的法律规定框架下,‘未交增值税’是一个会计科目,它属于负债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在会计记账规则里,贷方登记增加数,借方登记减少数。 从概念上来说,‘未交增值税’核算的是企业当月缴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额以及月终从‘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的当月未交的增值税额。当企业出现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情况时,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月度终了,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此时借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科目。这表明‘未交增值税’在记录企业未交的增值税金额时是在贷方登记的。 例如,企业本月计算出应交增值税为 10000 元,但尚未缴纳,就需要做如下分录: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00,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10000。这里‘未交增值税’就在贷方体现了企业的负债增加,也就是未交的税款。当企业实际缴纳这笔未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此时‘未交增值税’在借方,反映负债的减少。所以,‘未交增值税’在反映企业未交增值税负债增加时是贷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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