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欠钱,妻子有责任共同承担吗?

最近遇到个烦心事,老公在外欠了些钱,现在债主找上来了。我对这些债务不太清楚,心里很慌,不知道在法律上我需不需要和他一起承担这些债务。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况下我得共同承担,什么情况不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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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丈夫欠钱,妻子不一定有责任共同承担,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欠的钱,或者一方欠的钱但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共同签了贷款合同,这就是共同债务;或者丈夫以个人名义买了日常家用物品欠的钱,也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正常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妻子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另外,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商量怎么还;商量不好的,就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事后追认:指夫妻一方在债务发生后,明确表示认可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包括正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方面的必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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