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离婚登记能否异地办理?
我和我爱人都在吉林工作,但户籍不在吉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想知道在吉林能不能办理离婚登记,还是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了解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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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吉林离婚登记能否异地办理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离婚登记的基本类型和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登记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对于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在以往,离婚登记通常要在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
不过,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国家推行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吉林省作为试点地区之一,在试点期间,非本地户籍的夫妻也可以在吉林办理离婚登记,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双方需要至少一方持有吉林当地的有效居住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吉林居住满一年以上,并且有相关的居住证明,那么可以在吉林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在吉林,如果是协议离婚且满足“跨省通办”条件(一方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可以在吉林异地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符合管辖规定也能在吉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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