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的司法解释与构成要件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在维护司法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有着关键作用。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虚假诉讼罪的司法解释和构成要件。 首先,关于虚假诉讼罪的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虚假诉讼是指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这里的“捏造事实”,是指无中生有、凭空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比如,甲与乙之间根本不存在债务关系,但甲却伪造借条向法院起诉乙偿还债务,这就属于典型的捏造事实。而且,“提起民事诉讼”包括在民事一审、二审、再审程序中向法院提交虚假证据等行为。 接下来,我们看看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 从主体要件来讲,虚假诉讼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比如,公司为了逃避债务,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资产,那么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 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自己是在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并且希望通过这种行为来达到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是因为对事实认识错误或者证据收集有误而提起诉讼,并不构成虚假诉讼罪。 客体要件上,虚假诉讼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的正常审判活动需要依据真实的事实和证据,如果行为人通过虚假诉讼干扰了司法活动,就破坏了司法秩序。同时,虚假诉讼还可能导致他人的财产、名誉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妨害了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这里的“妨害司法秩序”,包括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一般是指造成他人经济损失数额较大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总之,虚假诉讼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不仅破坏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进行虚假诉讼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