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最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是怎样的?

我在做生意,涉及到纳税的问题。想了解一下最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哪些内容,因为不太清楚现在的规定和以前比有啥变化,也不知道具体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这些方面有啥新要求,希望能有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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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这部法律的主要内容。首先是税务管理方面。税务登记,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依据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纳税申报,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这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规定。然后是税款征收。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体现了这一规定。对于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内容。再者是税务检查。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等。这一系列检查权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中有明确列举。最后是法律责任。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有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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