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网络赌场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朋友好像参与了网络赌场相关的事情,我很担心他。现在想了解下关于开设网络赌场罪最新的量刑标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特别是不同情节对应的刑罚区别。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开设网络赌场罪,实际上就是刑法中的开设赌场罪在网络环境下的具体表现形式。通俗来讲,就是通过网络平台来组织、设立赌博场所,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的行为。
关于其最新量刑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对于“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第2款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例如,组织者从赌客的赌博资金中抽取的利润累计达到3万元及以上。
2.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就是参与赌博的资金总额累计超过30万元。
3.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即参与网络赌博的人数累计达到120人及以上。
4. 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比如,创建赌博网站后出租或出售给他人用于组织赌博,从中获得的非法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
5. 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6. 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7. 招揽未成年人参与 网络赌博的。
8.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还会综合考虑犯罪活动的规模、对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带来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