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的相关法律规定都有什么


非法经营罪,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做了法律明确禁止的非法经营活动,达到一定程度就构成了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对非法经营罪做了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行为包括: 一是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比如烟草,国家对烟草实行专卖制度,未经许可就私自贩卖烟草,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二是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这些证件是国家对特定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的手段,随意买卖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 三是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像没有相关资质却开展证券交易业务,或者违规进行资金支付结算操作等行为。 四是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应对一些不断出现的新型非法经营行为。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指出,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概念: 非法经营罪:指行为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所述非法经营活动,从而构成犯罪。 违反国家规定:根据刑法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专营、专卖物品:由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由专门的机构经营的物品,如烟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