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前几天我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虽然人没受重伤,但车损坏比较严重。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到底该怎么算,对方和我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确定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又是什么。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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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个总的原则性规定,为后续责任认定和赔偿提供了基础方向。 赔偿责任主体认定方面,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存在某些情形,如知道或应当知道机动车有缺陷且该缺陷是事故原因之一、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等,要认定其有过错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多次转让但未登记的机动车出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时,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套牌机动车出事故,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若被套牌方同意套牌则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赔偿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赔偿;仍不足或没投保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赔偿范围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得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按照被侵权人损失及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难以确定且协商不一致时,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定赔偿数额。若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在事故责任划分与赔偿比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要是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关于各项赔偿费用的确定也有具体规定。比如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等。 相关概念: 强制保险:是一种必须购买的保险,目的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能对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在一定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商业保险: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种类多样,如第三者责任险等,发生事故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来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 侵权人:指在交通事故中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一方。 被侵权人:指在交通事故中人身或财产受到侵害的一方。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精神上受到痛苦等进行的一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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