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立案的法条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立案涉及到多个重要的法律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做出了规定。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网络诈骗而言,如果诈骗行为符合该条规定的构成要件,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在量刑方面,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给出了明确界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此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公安机关在接到网络诈骗报案后的处理流程也有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如果你遭遇网络诈骗去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