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隐私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隐私权。隐私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简单说,就是咱们自己的私人生活和信息不想被别人随便打扰和知道,并且咱们自己对隐私公开与否、公开给哪些人等有决定权。 在我国,有不少法律条文对隐私进行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其中就包含了对公民隐私相关权益的保护;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住宅是咱们很重要的私密空间,这也是对隐私的一种保护;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随意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有很多直接针对隐私保护的条款。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指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包括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一系列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比如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他人住宅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私密信息等。 如果个人信息被处理,法律也有相关规定保障权益。处理个人信息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比如要征得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要公开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目的、方式和范围等。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像在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合理处理自然人自行公开或已合法公开的信息(但自然人明确拒绝或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要是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规定处理个人信息,自然人有权依法查阅、复制个人信息,发现错误可提出异议并要求更正,还可以请求删除。信息处理者有责任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能泄露、篡改、非法提供他人信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中知悉的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也必须保密 。总之,法律为我们的隐私保护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