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保证责任: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清偿到期债务的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例如,甲向乙借款,丙为一般保证人,若甲到期无法还钱,乙需先通过法律程序对甲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在甲确实无力偿还后,丙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相关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 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连带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比如,在上述例子中,如果丙是连带保证人,那么乙在甲到期不还钱时,可以直接要求丙还钱。《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的减轻或免除: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例如,甲向乙借款,丙为保证人,同时甲用自己的房产做抵押,若乙在甲到期不还钱时,不及时处理甲的房产导致房产价值受损,那么丙在房产价值受损的范围内可能减轻或免除责任。另外,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保证合同无效时的责任: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例如,主合同因违法而无效,若保证人对主合同的违法情况不知情且无过错,那么保证人一般不承担责任;若保证人有过错,则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