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个人转账频繁在法律上叫什么?


在法律层面,公司和个人转账频繁可能涉及到不同的法律概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可能涉及到“财务混同”。财务混同通俗来讲,就是公司的钱和个人的钱分不清楚了。比如公司的资金随意转到个人账户,或者个人账户的钱又随意用于公司支出,没有清晰的财务记录和区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体现了如果出现财务混同,股东可能要为公司债务负责。因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本应有独立的财产和财务体系,如果和个人财产混同,就破坏了这种独立性。 其次可能涉及“洗钱”行为。洗钱就是把来路不正的钱,通过各种手段,让它看起来像是合法的资金。如果公司和个人频繁转账,且转账的资金来源不合法,或者转账的目的是为了掩盖非法资金的来源和去向,那就可能构成洗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对洗钱罪有明确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账户等行为之一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另外,还可能涉及“逃税”问题。有些公司通过和个人频繁转账,把公司的收入转到个人账户,从而隐瞒公司的真实收入,达到少交税或者不交税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如果公司和个人频繁转账是为了逃税,那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