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没到账,合同是否生效?
我和别人签了借款合同,但是钱一直没到账,我心里很没底。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对我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具体要怎么判断这个合同的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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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没到账,合同是否生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也就是说,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钱没到账,那么借款合同一般是不生效的。例如,甲向乙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但乙并没有实际把钱给甲,此时这个借款合同就还没生效。 其次,对于其他主体之间或者与金融机构等的借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借款没到账,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不过,因为出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后,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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