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岁钱到底是属于父母还是孩子?


压岁钱在法律层面应属于孩子。在我国法律里虽没有“压岁钱”的专门说法,但依据民间习俗,给压岁钱的行为在民法上被认定为赠与行为。简单来说,赠与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毫无代价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后,财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只要长辈把压岁钱给了孩子,孩子也接受了,这个赠与合同就成立了,而且钱给出去后,长辈一般不能再要回去。 《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表明孩子自出生就拥有民事权利能力,接受赠与的压岁钱当然归自己所有。 不过,孩子是否能自行收取和使用压岁钱,这得看年龄和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独立接受压岁钱,在购买小玩具、学习用品等与其年龄、智力相符的情况下,能自由处分压岁钱,但要进行大额消费如充值游戏等重大、复杂的民事法律行为时,需家长同意。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意味着他们不能独立接受压岁钱,可由父母代为接受。而且他们也不能单独处分压岁钱,压岁钱一般由家长代为保管。 总之,压岁钱的所有权属于孩子,但因孩子多为未成年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代管压岁钱。父母仅有保管权,不能随意使用孩子的压岁钱,而是要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在尊重孩子意愿的基础上合理处置。相关概念: 赠与: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行为负责,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法律根据年龄等因素对其有不同分类和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