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付首付买房,贷款未还清,能否加上女方名字?
我跟对象准备结婚,男方出首付买了房但贷款还没还清。现在想把女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不知道能不能行。具体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加名字的相关规定以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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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男方付首付买房且贷款未还清时,不能直接加女方名字。这是因为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在贷款未还清时对该房产享有抵押权,其权益需要得到保障。如果在此时变更房产份额,可能会影响银行实现债权,比如房产价值发生变化或者产权变动后,银行难以保障自身贷款及利息的收回。 从法律条文来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银行通常会要求借款方必须在结清全部贷款、使得抵押权彻底消失之后,才能开始办理房产份额的变更手续。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银行同意,并且办理相关手续,或许可以加名,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此外,即使婚后加了女方名字,也未必就一定能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双方对房产的出资、贡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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