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我和对象打算结婚了,但是我俩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工作的城市也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想了解下结婚登记是不是一定要去户口所在地办理,还是在其他地方也可以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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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是否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里所说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简单来讲就是个人户籍登记的地方。这就意味着,结婚登记并不是随意在任何地方都能办理的,必须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 举例来说,如果男方的户口在A市,女方的户口在B市,那么他们既可以选择去A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去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是他们不能在既不属于A市也不属于B市的C市办理结婚登记,除非满足一些特殊情况。 不过,目前国家也在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你们所在的地区属于试点范围,并且满足相应条件,那么即使不在户口所在地,也能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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