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因家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因家暴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 首先是基本身份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 **身份证明**:需要准备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以确认双方的身份信息,确保诉讼主体的明确性。 - **结婚证**:这是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关键材料。如果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或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其次是核心的诉讼文书: - **离婚起诉状**:需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等;明确诉讼请求,一般包括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财产分割等方面;还需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双方结婚时间、生育情况以及因家暴导致离婚的具体情况等。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再者是证明家暴事实及其他相关情况的证据材料: - **家暴证据**: - **报警记录**:家暴发生后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会详细记载现场情况、双方陈述等信息,是证明家暴发生的重要证据。 - **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受伤后及时到医院就诊,相关的诊断证明、病历本等能清楚记录受伤情况,如软组织挫伤、骨折等伤情描述,可证明家暴造成的身体伤害程度。 - **证人证言**:邻居、小区保安、双方的父母、朋友等目睹家暴发生的人,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 - **受伤的照片或视频**:直观地显示受伤情况,能有力地证明家暴行为的存在。 - **悔过书、保证书等书面材料**:如果施暴方在事后曾写过保证以后不再施暴的书面材料,也可作为证据。 - **财产相关证据**:如果涉及财产分割,需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基金账户信息等,以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 - **子女相关证据**:涉及孩子抚养权的,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还可以准备能证明自己抚养条件和能力优于对方的相关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教育背景证明等。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