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抚顺设立保安服务公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拟任保安服务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工作经验承诺书》**:用以证明相关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工作经验。 2.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申请书**:向相关部门表达设立公司的意向和具体规划等内容。 3. **出资人材料**: 若出资人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出资人为企业的,须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为国有资产的,须国有资产上级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决定出资及法定代表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任职决定的情况说明材料原件;出资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出资人为社会团体组织的需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捺手印,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身份证、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确保相关负责人具备相应资质和身份信息明确。 5. **特殊情况额外材料(针对外资情况)**: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或者外资独资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合同;外方的资信证明及注册登记文件;所属国家或地区无被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6.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证明公司名称已通过预先核准。 7. **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房屋性质为自有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证;为租用房屋的除提供房产证外,还须提供租房合同(房屋为共有产权的,须全部共有产权人签字;房屋性质为住宅的,须出具房屋利害关系人同意情况说明书)及租房发票复印件。复印件本人签字,捺手印。 8. **《公安机关对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工作经验调查表》**:协助公安机关了解相关人员工作经历情况。 9. **股东会议决议**:体现股东对于设立公司等相关事项的决议。 10. **《拟设保安服务公司办公住所调查表》**:用于调查办公住所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方面,主要是《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564号)第九条规定,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