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材料?

我之前离过婚,现在打算重新组建家庭,去办理结婚登记。但不太清楚具体要带哪些材料,也不知道准备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怕到时候白跑一趟。想了解清楚相关要求,以便顺利完成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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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进行结婚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首先是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户口簿是证明个人户籍信息的重要材料,上面记录了个人的基本身份、家庭关系等信息;身份证则是用于确认个人身份的法定证件,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通过身份证核实双方的身份信息,确保登记的准确性。 其次,需要准备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这是结婚证上需要使用的照片,照片要求清晰、真实,能够反映双方的容貌特征。 然后,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是为了确保结婚登记的双方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避免出现重婚、近亲结婚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最后,还需要携带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这些材料是证明当事人已经解除了之前的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没有这些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无法确认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也就无法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方面,《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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