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项目都包含什么?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含以下这些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它是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来计算的,要凭据支付,不过这里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打个比方,如果因为医疗事故受伤后去治疗产生的费用,像检查费、药费等可以算进去,但原本就有的其他疾病治疗费用不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 误工费,就是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导致误工而减少的收入。要是患者有固定收入,就按固定收入计算;要是没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连最近三年平均收入都没办法证明,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的。简单说,就是参考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时的伙食补贴标准给患者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陪护费,当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时就会产生。它是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以此为标准计算陪护这段时间的费用。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从定残那个月开始算,最长赔偿30年。不过要是患者60周岁以上,赔偿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借医疗机构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像有人因医疗事故残疾需要轮椅,就按普通轮椅这种普及型器具费用计算。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就是当地规定的丧葬方面补助的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需要凭据支付。比如患者因为治疗来回医院打车的费用等。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同样要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这是为了抚慰患者及其家属因医疗事故遭受的精神痛苦。 这些赔偿项目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