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依据哪部法律来判定?
我在医院看病时感觉医生的操作可能存在失误,怀疑是医疗事故。我想知道如果要认定这是医疗事故罪,应该依据哪部法律呢?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依据,以便后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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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的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医疗事故罪,通俗来讲,就是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比如,医生不认真检查患者病情,开错药、用错药;护士不遵守操作规程,打错针、输错液等。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一般是指造成就诊人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后果。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是非常严格的,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同时,医疗事故罪的认定通常需要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专业程序,以确定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除了《刑法》,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也是判断医务人员是否存在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重要依据。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这些法规对医疗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医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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