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需要几日处理结案?


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案时间要根据不同的处理途径来确定。 如果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这种情况下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医患双方可以就事故的赔偿等问题进行自由沟通和协商,具体结案时间取决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快慢。双方可能很快达成共识完成处理,也可能因为对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导致协商时间延长甚至协商破裂。 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政处理的决定。 要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所以,通过诉讼解决医疗事故纠纷,一般情况下可能在几个月到一年多不等,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