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后家属医保还能继续使用吗?
我是一名军人家属,最近因为一些原因决定离婚。目前我的医保是作为军人家属办理的,离婚后不知道还能不能继续使用。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是否需要自己重新办理医保手续。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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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军婚离婚后家属的医保待遇确实会受到影响。根据《军人保险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军人家属享受的医保待遇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的。
首先,军人家属的医保属于军人配偶和子女的附加福利,这种福利的享受前提是婚姻关系的存续。一旦离婚,这种依附于婚姻关系的医保待遇就会自动终止。这是因为军人医保待遇是国家对现役军人及其直系亲属的特殊保障,不具有继承性或延续性。
其次,离婚后,原军人家属需要及时办理医保转移手续。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个人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离婚后,您需要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个人医保参保手续,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取决于您的就业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医保转移手续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建议在离婚后尽快办理,以免出现医保断档的情况。同时,如果您有工作单位,也可以咨询单位人事部门,了解是否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总的来说,军婚离婚后家属医保确实不能继续使用,需要及时办理新的医保参保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医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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