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醉驾第二次酒驾公安部是如何答复的?
我之前有过一次醉驾记录,最近又酒驾了。我很担心这种第一次醉驾第二次酒驾的情况会怎么处理,想知道公安部对于这种情况有没有相关答复,具体内容是什么,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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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醉驾和酒驾的概念。酒驾,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醉驾,则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关于第一次醉驾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第二次酒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虽然目前没有公开统一标准的所谓“公安部答复”来专门针对第一次醉驾第二次酒驾这种特定情形。但从法律逻辑和实际执法情况来看,第一次醉驾已受到刑事处罚和吊销驾照等后果。第二次酒驾时,由于已有酒驾违法记录,肯定会加重本次酒驾的处罚力度。相关部门会综合考量当事人过往违法情况,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以起到惩戒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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