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机动车交通事故残疾赔偿标准是什么?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残疾。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各项赔偿是依据什么来计算的,希望能详细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残疾赔偿标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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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机动车交通事故残疾赔偿是在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残疾后,由责任方对受害人进行的相应经济赔偿。 首先是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这是保障受害人能得到充分治疗的费用补偿。例如,受伤后在医院治疗花费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都属于这个范畴。 误工费方面,如果当事人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简单说,就是补偿因受伤不能工作而损失的收入。比如,一个月工资5000元,因事故误工3个月,那误工费就是150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是对受害人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一定补贴。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就是补偿照顾受害人的护理人员的费用。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目的是保障残疾受害人未来的生活。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因残疾需要轮椅、假肢等费用。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总之,机动车交通事故残疾赔偿标准是综合多方面因素制定的,旨在合理补偿受害人因事故残疾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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