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撞伤人后逃逸,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开车不小心撞伤人后因为害怕就直接跑了,现在担心保险公司会不会不管了。想知道在这种撞伤人还逃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到底要不要赔偿啊?是全都不赔,还是部分赔偿?心里很慌,希望能弄清楚后续保险赔偿这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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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撞伤人后逃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赔偿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交强险部分。交强险是一种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强制保险,目的是保障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及时获得基本救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除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才不予赔偿。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即使机动车驾驶人撞伤人后逃逸,保险公司仍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接着说商业险部分。不同的商业险条款规定有所不同。如果保险合同明确将肇事逃逸约定为免赔事由,那么通常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不需要赔偿。但是,如果保险公司不能证明其对该免责事由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比如投保人未签字确认相关免责条款等情况,那么该免责条款可能不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还是要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之前有案例,虽然第三者责任险中将肇事逃逸规定为免责情形,但因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对免责事由尽到提示说明义务,最终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机动车撞伤人后逃逸,交强险通常要赔;商业险赔不赔,则要看保险合同约定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尽到提示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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