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人且被认定为全责的情况下,具体该怎么赔偿?


在摩托车撞人且被认定为全责的情况下,赔偿需根据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来确定,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财产损失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例如,若事故导致受害人的财物受损,如手机、衣物等,需按照这些财物受损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 **一般伤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比如,医疗费就是伤者因受伤接受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护理费是伤者在需要他人护理照顾时产生的费用,如果请了护工,就按照护工的收费标准计算;交通费是伤者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费用,凭实际票据计算;营养费是根据伤者的伤情,为促进恢复而需要补充营养产生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则是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造成残疾的赔偿**:除了上述费用外,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是指伤者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如轮椅、假肢等所产生的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则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造成死亡的赔偿**: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如果事故给受害人造成了精神损害,还可能需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判定。同时,如果摩托车投保了交强险等保险,保险公司会在保险限额内先行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肇事者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