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负了刑事责任后还需要进行赔偿吗?
我朋友最近遭遇了交通事故,肇事方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我们这边因为事故产生了不少经济损失,像医疗费、财产损失等。现在就想知道,在肇事方承担了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我们能不能要求他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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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负了刑事责任后,仍然需要进行赔偿。这是因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二者并不相互冲突,不能相互替代。 刑事责任,通俗来讲,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需要接受刑法所规定的刑罚处罚。比如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者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民事赔偿责任,则是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应当对他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在交通事故中,被害人可能会因为事故遭受各种物质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死亡赔偿金(如果导致他人死亡)以及财产损失等。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在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害人个人由于交通肇事者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对其损失进行赔偿;如果被损害的是国家或集体的财产,可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对国家、集体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即使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担了刑事责任,也不能免除其对被害人所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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