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子女补偿有哪些新政策?
我是一位失独父母,孩子走后生活变得很艰难。我想了解现在国家对于失独子女家庭有什么新的补偿政策,这些政策能在经济和生活上给我们提供哪些帮助,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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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指的是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国家对于失独家庭是有相关补偿政策的。 在经济扶助方面,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不低于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不过,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例如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补偿标准会相对较高。 在养老保障方面,各地政府会积极推动和引导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为失独家庭提供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有的地方会为失独老人提供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便利。同时,一些地区还会为失独家庭购买养老护理保险等,以保障他们在年老生活不能自理时能得到相应的护理服务。 在医疗保障方面,国家要求建立完善再生育扶助制度,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此外,一些地方还为失独家庭购买了大病保险等,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水平。 关于申请流程,一般失独家庭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子女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乡镇计生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公示等环节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偿政策。但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流程,建议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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