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的抵押车,二手车行有权利出售吗?


一般情况下,二手车行没有权利擅自出售逾期的抵押车。 这里涉及到抵押权的法律概念。简单说,抵押权就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把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这里就是车辆)抵押给债权人,要是债务人到期没还钱,债权人有从这个抵押财产变卖的价款里优先得到偿还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这意味着,只有在满足这些法定条件和程序时,才可以对抵押车进行变卖。 如果二手车行不是抵押权人,且没有经过抵押人同意以及法定程序(比如法院判决等),直接出售逾期抵押车,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车辆在抵押期间,其所有权的处分受到限制,未经合法程序改变所有权归属的行为是无效的。即便二手车行卖了车,真正的抵押权人依然有权主张自己的权益。 另外,《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也规定,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在车辆抵押状态下,随意售卖过户是不符合规定的。 总之,二手车行不能随意出售逾期抵押车,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 相关概念: 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为确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流质抵押:是指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约定,若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我国法律禁止这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