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别人钱但被别人侮辱辱骂,还有必要还钱吗?

我欠了别人钱,可对方不仅不文明讨债,还对我进行侮辱辱骂,这让我心里特别不舒服。我就想知道在这种被侮辱的情况下,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还需不需要还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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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讲,即使债权人对欠款人进行了侮辱辱骂,欠款人仍然有义务偿还欠款。 首先,欠债还钱是一种基本的民事法律义务。当双方形成合法的借贷关系时,欠款人就负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偿还借款的责任。这是基于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义务,并不会因为债权人的不当行为而消失。 其次,如果欠款人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偿还,并且债权人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起诉,在法院作出判决后,欠款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欠款人名下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如果欠款人仍然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当然,如果欠款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并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在核实情况后,会暂时中止执行程序,等到欠款人有偿还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另外,对于债权人侮辱辱骂欠款人的行为,欠款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债权人的这种行为可能侵犯了欠款人的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欠款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如果造成了精神损害,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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