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因意外险死亡,各子女必须做共同原告诉讼吗?

最近遇到了父母因意外险死亡的事儿,涉及到诉讼问题。现在不清楚各子女是不是必须作为共同原告去打官司,想知道具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以及如果不一起诉讼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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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父母因意外险死亡,各子女并非必须做共同原告诉讼。 在法律层面,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而在父母因意外险死亡的这类案件中,对于被告案件处理,并不要求全体亲属均参与其中,只允许近亲以同样的身份进行诉讼,各方可在统一的申诉状中详细阐述自身的诉求与主张。 在法庭上向肇事方以及保险公司提起诉讼时,并不是所有直系亲属都需要亲自前往法院。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针对特定被告提起诉讼时,所有的直系亲属则必须共同签署申诉状,并被列入原告行列。若亲属之间无法就责任分配达成协商一致意见,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对相关事宜作出裁断(此种情况需另案递交)。例如,若是年幼的女儿不肯配合母亲进行起诉,母亲或许可以尝试将小女儿加入被告名单之中,其余直系亲属仍旧位列原告之列。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基于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原则,旨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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