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过斑马线闯红灯被车撞死了,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当路人过斑马线闯红灯被车撞死时,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责任认定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他们会依据相关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具体规定如下: -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行人闯红灯这一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那么行人可能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例如,行人在红灯亮起且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突然闯红灯进入车道,导致车辆避让不及而发生碰撞,行人的过错明显,可能会被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 -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行人闯红灯,而机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超速、未注意观察路况等过错行为,那么双方可能会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分担不同比例的责任。 -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其次,关于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行人闯红灯存在过错,机动车驾驶者可依据过失程度适度减少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若汽车驾驶者无法证明自身无过错,则应对事故产生的损失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行人会负全责或主要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责或负次要责任,但具体的责任划分还是要以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