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惩罚及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最近我发现有人好像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把我的联系方式等信息透露给了别人,我就想了解下,如果真的是对方故意这么做,那从法律上来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到底会受到哪些惩罚,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想弄清楚好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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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违反国家规定,把公民个人能识别身份的信息,像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非法出售、提供给别人,或者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这些信息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触犯此罪,一般情节严重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会并处罚金,也可能单独判处罚金。打个比方,张三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几十人的电话号码并卖给他人用于推销,影响到这些人的正常生活,这种情节严重的情况,就可能面临这种处罚。 要是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那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李四获取了大量公民的银行账号信息并出售,导致很多人遭受财产损失,这就属于特别严重情节。 还有,如果是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要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例如某公司员工利用工作便利,将客户信息出售,就会从重处理。 另外,要是单位犯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那对单位要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概念: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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