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多次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是多少?

我家里有人多次参与开设赌场,现在被抓了,我们都很担心他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多次开设赌场罪一般是怎么量刑的,量刑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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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多次开设赌场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开设赌场指的是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多次实施该行为,表明其社会危害性更大,犯罪情节更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多次”并没有明确的次数界定,但司法实践中,一般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情节严重”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等。 如果多次开设赌场同时又符合上述情节严重的情形,就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具体的量刑,法院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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