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使用假币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我最近了解到持有、使用假币会构成犯罪,但不太清楚在犯罪既遂的情况下,刑法具体是怎么裁量的。比如多少数额算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分别对应怎样的刑罚。希望能得到专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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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使用假币罪既遂,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或者使用,且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刑法裁量规定: **一、相关法律条文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不同数额标准对应的裁量情况** 1. **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在这种情况下,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 **数额巨大**:“总面值3000元以上或者币量300张以上”可以视为“数额巨大”。此时,犯罪者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总面值10万元以上或者币量10000张以上”可以视为“数额特别巨大”。这种情形下,犯罪者将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其他相关规定** 如果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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