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生产假药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我最近了解到有个团伙在偷偷生产假药,这事儿让我挺担心的。我就想弄明白,要是真被查出来他们生产假药,法律会怎么处罚他们呢?是按照生产的数量,还是造成的后果来判定啊?我就是单纯好奇这个处罚的具体标准,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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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生产假药罪,是指团伙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假药的行为。这里的假药,简单来说,就是那些成分不符合标准、根本起不到治病作用,甚至可能对人体有害的药品。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如果团伙刚实施生产假药行为,还没造成太严重后果时,就会面临这样的处罚。这里不仅要坐牢,还要交罚款,目的就是加大惩处力度,让违法者不敢再犯。 要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说,因为使用了这个团伙生产的假药,患者病情加重、出现残疾等情况,就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这时处罚就会加重。 如果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当因为使用假药直接导致人死亡,或者出现极其恶劣的情况时,就要面临这种最严厉的处罚了。 对于团伙犯罪,会根据每个成员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分别处罚。主犯,也就是在团伙中起主要作用、组织策划犯罪的人,处罚会更重;从犯,也就是协助主犯实施犯罪,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处罚相对主犯会轻一些,但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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